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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评价标准解(25)

来源:化工管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备清单、采购合同。2.现场检查:查看应急物资库和应急监测设备配备情况。 分值:2分 未配备必要的应急物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备清单、采购合同。2.现场检查:查看应急物资库和应急监测设备配备情况。

分值:2分

未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扣1分,未配置应急监测设备扣1分

四、污染治理(63分)

废气

1.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设施运行记录是否正常规范

评分依据:环保部《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环发[2003]177号),省委办公厅《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

指标说明:1.稳定达标是指有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生产3个月内日均值达标天数不低于95%视为稳定达标;没有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连续2个月内环保部门执法监测数值均达标的视为稳定。2.企业具体执行排放标准应根据其环评批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并结合国家、省和当地环保部门的具体管理要求确定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在线监测、自行监测及环保部门执法监测数据; 2.现场检查:重点查看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在线监测平台运行情况。

分值:10分

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扣8分,不能稳定达标的扣6分,运行记录不规范的扣4分。

2.无组织废气处置设施安装情况:排放VOCs的生产工序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装置区、罐区、装卸区是否按要求配套无组织排放处理装置;自备污水站易产生异味的构筑物是否进行密闭收集、异味处理;是否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

评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必须配套VOCs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2000个密封点以上的有机化工企业,参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方法,完成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两个月内企业自行监测的报告、VOCs治理方案和开展LDAR技术改造方案,环保部门的执法监测数据、2000个密封点以上的有机化工企业名单。2.现场检查:企业无组织废气处置设施配套、安装及运行情况。

分值:6分

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5分

3.是否按要求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传输,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评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提供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录,企业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验收文件、运行记录。2.现场检查: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利用网络查看与环保部门的联网传输情况,按照技术规范计算传输有效率是否在90%以上。

分值:3分

未按要求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扣3分,其他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4.是否设置规范的排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评分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相关要求。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2.现场检查:采样位置、采样孔及采样点。


文章来源:《化工管理》 网址: http://www.hgglzzs.cn/zonghexinwen/2020/0818/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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