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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评价标准解(24)

来源:化工管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2.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治理情况。 分值:2分 未建立环境风险隐患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2.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治理情况。

分值:2分

未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扣2分;定期排查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未建立排查治理档案的扣1分

3.是否采取事故排水防扩散、出厂拦截措施,清净下水隔离措施,雨水隔离措施,生产废水隔离、收集、处理措施。

评分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环办〔2014〕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环保部2016年第74号公告)。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截流设施、事故应急池、清净下水系统等的风险防控设施管理规定及运行记录,污水委托处置协议。2.现场检查:涉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等风险单元围堰、装卸区污水收集池设置情况,围堰等的切换阀门维护情况,事故应急池容积及收集情况,雨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总排口的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及应急闸(阀)运行及维护情况。

分值:4分

每缺一项扣1分

4.是否已布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有提醒周边公众紧急疏散的措施和手段等

评分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环保部2016年第74号公告)。

考核方式:1.查阅资料:企业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及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测监控预警系统设施运行记录、应急预案(涉毒性气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疏散篇章)。2.现场检查:相关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现场紧急疏散等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用于周边公众紧急疏散的显示屏(或公示牌)等。

分值:3分

每缺一项扣1分

5.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备案,是否定期开展回顾性评估或修订

评分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4号)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指标说明:应急预案备案文本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评审意见。

考核方式:查阅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表、专家评审意见、回顾性评估报告、修订记录。

分值:3分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扣3分,未评审扣2分,未备案扣1分;3年内未开展回顾性评估或重大修订未备案的扣2分,按要求未及时修订的,扣1分

6.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是否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评分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考核方式:查阅企业应急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应急演练方案、图片、视频,总结报告等资料。

分值:2分

未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的或未定期开展演练的扣2分,未开展应急培训的扣1分

7.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应急监测设备

评分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文章来源:《化工管理》 网址: http://www.hgglzzs.cn/zonghexinwen/2020/0818/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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